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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后的房产继承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13 点击数: 【字号: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通常父亲再婚后房产的继承问题受到很多人的关注。而在分配继承房产时,需要先确定该遗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对此,盈盈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父亲再婚后,房产继承该怎么处理,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父亲再婚后的房产继承
父亲再婚后的房产继承
 
如果父亲去世前留下特别说明或遗嘱,则应按照说明或遗嘱办理(要注意的是若特别说明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话就可以按照说明来办理,若说明违反法律规定的话就应当按照遗嘱来办理)。
 
如果没有留下任何说明或遗嘱,那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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