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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15 点击数: 【字号:
遗产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遗产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我们都知道,遗产继承是可以进行公证的,继承公证一般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继承公证申请书,然后公证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才会出具公证书,那么遗产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如下: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可以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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