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

遗嘱公证流程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继承权公证律师 发布时间:2024-02-04 点击数: 【字号:
 一、遗嘱公证流程如下: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3、提交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继承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需要证明该财产均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且无其他的产权纠纷;
  4、提交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
  5、提交遗嘱公证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明确写明遗嘱人的各项信息,方便审查,包括了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等的身份信息;
  6、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遗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办理公证遗嘱需要注意什么?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在线咨询

咨询留言

  • 8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