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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遗产继承新规有哪些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法律咨询律师 发布时间:2024-02-06 点击数: 【字号: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均分原则,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
 
2、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 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
 
3、特殊原则,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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