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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房产继承公证需带哪些材料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02 点击数: 【字号:
遗嘱房产继承公证需带哪些材料
遗嘱房产继承公证需带哪些材料
 
     一、办理遗嘱房产继承公证需带哪些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

     3、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死者的婚姻证明,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还应提供遗嘱原件。

    二、遗嘱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1、遗嘱公证中可以被继承的财产只能是属于遗嘱人的个人财产,其他无权处分的财产不能继承。
 
  2、遗嘱继承是指对与遗嘱人死后的财产及后事进行处分,不的涉及其他的无关财产及身后事务的内容。
 
       3、遗嘱公证之后不能随意更改,如果想要撤销或变更遗嘱的,需要再进行公证。

        以上就是有关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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