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遗赠继承

遗赠继承

房屋赠与需要公证吗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赠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16 点击数: 【字号:
房屋赠与需要公证吗
房屋赠与需要公证吗
 
网友问题:房屋赠与需要公证吗?

律师回答:房屋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讲自己的房产无偿的赠送给另一方,一般比较多的发生在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当然也有其他关系人之间的赠与。那么房屋赠与需要走哪些手续呢?首先,双方应当签订房产赠与书面合同,也就是常说的赠与书;其次,双方需携带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缴纳契税;第三,对赠与合同办理公证。虽然目前《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要求“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的规定已经废止,但办理公证可能降低以后产生纠纷的风险,因此还是鼓励办理公证。第四,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证明资料: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最后,若房屋是过户给子女,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只是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且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公民之间赠予关系的成立,以赠予物的交付为准。房屋赠予过户,如根据书面赠予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予关系成立;未办理房屋赠予过户。

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与手续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若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诵盈律师。
 

在线咨询

咨询留言

  • 8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