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案件代书遗嘱无效
现在不少的案件中,最后都出现了代书遗嘱无效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可以看看下面小编整理的内容。
第一:代书遗嘱无效的情形
①遗嘱人立遗嘱时没有遗嘱能力
②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
③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无效
④没有两个或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二:拓展信息
①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如实记录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不得对遗嘱内容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
②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个可以是代书人。见证人一般由遗嘱人指定,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名义为遗嘱见证人。民法典对见证人数量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证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现,也是为了防止今后遗嘱效力发生纠纷。
③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应当将写好的遗嘱交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当场向遗嘱人宣读。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是3人以上,遗嘱上签名比较好,至少要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自签字,不允许他人签字。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