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是什么?这篇文章就来为您解答一下,希望看了之后可以帮到您。
第一:代书遗嘱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实质要件:遗嘱是指公民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及有关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其本质为法律行为,核心要素在于意思表示真实性。
第二: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
如果当事人所立遗嘱为代书遗嘱,我国《继承法》对该该类遗嘱有以下限制:《继承法》第17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①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