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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继承纠纷要开庭几次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继承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14 点击数: 【字号:
继承纠纷要开庭几次
继承纠纷要开庭几次
 
网友问题:继承纠纷要开庭几次

律师回答:开庭的次数没有规定,审理案件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继承纠纷案件一般情况下适用公开审理,开庭前3日,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的时间、地点、案由。另外,适用普通一审程序的继承纠纷案件,应当在法院受理后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经本院院长批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看案情的复杂程度。可以根据当前的案情,自己来决定开庭几次,只要不超过审判期限就行了。通常情况下案情简单的开庭一次就能判决,如果当事人纠纷矛盾比较大的话,需要开庭三到四次才能解决,也就是要看当事人配合与否。

若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诵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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