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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嘱公证程序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嘱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03 点击数: 【字号:
办理遗嘱公证程序
办理遗嘱公证程序
 
一些人在生前或者将要去世时会立遗嘱,为了让自己留下的财产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分配。立遗嘱一般就要进行遗嘱公证,让遗嘱受法律保护。那么办理遗嘱公证程序是什么样的呢?

1、申请与受理。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遗嘱人的身份证明;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券等。
 
2、审查与调查。
 
3、出具公证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根据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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