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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 质证意见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代书遗嘱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11 点击数: 【字号:
代书遗嘱 质证意见
代书遗嘱 质证意见

 
          很多人都听过代书遗嘱质证意见这个词,但是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带着这个问题,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

          代书遗嘱 质证意见

          可以先来看看下面的这个案例:

          张先生和妻子有一个女儿,在XX区登记了父女共有的房产。老先生和前妻有一个儿子,和老先生的前妻一起生活。XXX年,张老先生病重时,他立书遗嘱,称其个人财产和其他财产由女儿继承。不久,老先生去世了。

          在办理房地产继承公证时,老先生的妻子和女儿通知张先生的儿子参加,然后儿子知道生父去世并拥有房地产,并向法院提出继承要求。在法庭上,张先生的女儿提交了父亲的遗嘱,儿子认为遗嘱有问题,没有法律效力。

          为了推翻遗嘱的证据效力,儿子首先不承认父亲的签名,司法鉴定结果的签名是真的。儿子还提出遗嘱书写纸被切割,遗嘱内容部分打印。立遗嘱当天,父亲的医疗安排紧凑,没有足够的时间立遗嘱,立遗嘱过程中也没有录音录像。儿子还提出,父亲立遗嘱时神志不清,没有行为能力,认为继承公证时没有提到遗嘱。最后,儿子提出代书人和证人是继承人的朋友不符合法律规定,前后提出八点质证意见,以否定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经法院详细审理,张先生儿子提出的各种质证理由,要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么只是他自己的想象没有实际证据支持。代书人和见证人是继承人和同事,但没有经济交流,与继承没有利害关系。八个质证理由一一否决。最后,法院裁定张先生的遗嘱有效,其个人财产由女儿继承。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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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