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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的继承法内容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16 点击数: 【字号:
新出的继承法内容
新出的继承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也就是说从2021年1月1日起,所有的继承都要按照新的规定执行了。具体有哪些新的规定,如下:

1、新增两种立遗嘱的方式: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

《民法典》继承编保留了继承法原有的五种遗嘱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新增两种法定遗嘱形式: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并对两种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予以了明确规定。

2、取消公证遗嘱“效力最高”,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原继承法中,赋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地位,但《民法典》第1142条仅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2020年1月1日后,各种遗嘱效力平等,数份遗嘱有冲突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3、扩大代位继承人范围

《民法典》第1128条第2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此次修改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但这种扩大仅指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第二顺位继承人中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部分。

4、新增遗嘱人宽恕制度

《民法典》此次新增了继承人宽恕制度,除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两种极其严重的行为外,对于其他行为,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5、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

司法实践中,在遗产数额较多、种类庞杂,且债权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常常会出现继承人之间争夺遗产控制权与遗产债权人诉求利益保护交织的情形。

《民法典》此次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并对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指定以及职责等均进行了明确规定。遗产管理人的协调可以有效减少各方争执,满足多元化遗产分配需求,利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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