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继承人顺序
在继承中最常见的就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有第一继承人,下面就来说一下第一继承人顺序问题。
第一:第一继承人顺序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拓展信息
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
首先联系房地产所在地公证处预约。所有继承人都需要在场。外国或外国继承人不能在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办理。房地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疗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②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表。
③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户口和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④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⑤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⑥被继承人夫妻相继死亡的,应当提供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⑦证明。
填写被继承人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⑧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职工简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如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