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

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书必须公证吗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遗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24 点击数: 【字号:
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书必须公证吗
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书必须公证吗
 
网友疑问: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书必须公证吗?

律师解答:不是必须的。公民申请放弃继承权公证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不予受理。继承人不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继承人一旦放弃继承,就不是从继承开始的继承人。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的,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为当事人办理财产分析协议或者放弃遗产的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而,法律虽然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以上就是有关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