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首页 > 业务领域 > 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

房屋子女继承法新规定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17 点击数: 【字号:


房屋子女继承法新规定

  《继承法》已经废止,房屋子女继承法新规定为《民法典》,其内容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如你遇到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在线咨询

咨询留言

  • 8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