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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订立遗嘱不得由他人代理完成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立遗嘱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01 点击数: 【字号:
 为什么订立遗嘱不得由他人代理完成
为什么订立遗嘱不得由他人代理完成
 
      网友问题:为什么订立遗嘱不得由他人代理完成?

      律师回答:因为代书遗嘱不属于代理行为,即不得由他人代理完成。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中规定了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意指遗嘱人指定见证人代笔写下遗嘱,只不过是将遗嘱人的意志转为书面形式,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如此说来,代书遗嘱也仅仅成为一种辅助行为。而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代书遗嘱没有代写人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因此,戴维订立遗嘱不属于代理行为。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人见证人签名。如果还有疑问,联系诵盈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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