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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产继承新规定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19 点击数: 【字号:
2021年房产继承新规定
2021年房产继承新规定
 
无论何时,我们都希望有一个自己的房子,它不仅为我们遮风挡雨,还给我们带来精神上的满足。21世纪,很多子女为了争父母的房产,不惜撕破脸皮。在新的《民法典》中继承父母房产有了新规定,有效的防止子女吵闹,那么2021年房产继承新规定有哪些?

从2021年起,房屋继承新规有变,三种情况下,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根据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新规规定,即便是独生子女,父母的房子也不一定就100%由子女继承。换言之,新规下,不管是独生子女家庭,还是多子女家庭,只要父母按照法规依照自己心愿处置房产,哪怕是把房子传给陌生人,子女也无权干涉。纵使子女不同意大闹,也是没用的。

此外,新规增加了“宽恕制度”,“犯错”子女可恢复继承权。现实中有一种情况其实非常常见,那就是子女因种种原因丧失继承权,比如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但被惩罚后,该子女又彻底悔过了,而且该子女获得了被继承人的原谅。

这种情况下,该“犯错”的子女是可以恢复继承权的。因为新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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