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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遗嘱应该怎样立

文章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房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25 点击数: 【字号:
关于房产继承遗嘱应该怎样立
关于房产继承遗嘱应该怎样立
 
对于一些患有重病甚至于来说即将要去世的病人来说,再生潜力一份遗书是极其有必要的,在遗嘱中,我们不仅仅可以说出财产的分配,更是可以将我们这一生的落幕做一个完美的结尾工作, 那么关于房产继承遗嘱应该怎样立?

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公证一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处分个人财产,并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何立遗嘱才有效,根据《继承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嘱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有效。
 

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人不得利用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法律规定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五种。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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